一项美国随机临床试验提示,早期限时饮食比在 12 小时或更久进食对减肥更有效。共有 90 名肥胖参与者(平均体重指数,39.6;年龄,43 岁;80% 女性)接受了减肥治疗(能量限制每天低于其静息能量消耗 500卡路里,每周锻炼75 到 150分钟)并被随机分配到早期限时饮食加能量限制(从 7:00 到 15:00 的 8 小时进食期限)或对照饮食加能量限制(≥12 小时期限)。早期限时饮食+能量限制组每周坚持了 6.0 天。在 14 周时,早期限时饮食+能量限制对减肥更有效(-2.3 公斤;P = .002),但对体脂(-1.4 公斤;P = .09)或减脂与减重的比率无显着影响(-4.2%;P = .43)。 早期限时饮食+能量限制的效果相当于额外减少 214 千卡/天的卡路里摄入量。 早期限时饮食+能量限制还改善了舒张压(-4 毫米汞柱;P = .04)以及情绪障碍,包括疲劳惯性、活力和抑郁状态。所有其他心代谢危险因素、食物摄入、身体活动和睡眠结局等两组相当。在对 59 名完成者的进一步分析中,早期限时饮食+能量限制在减少体脂和躯干脂肪方面也比对照饮食+能量限制更有效。尽管与之前的类似研究存在某些不一致,但这些发现支持除了限制卡路里以减肥外,还需限时饮食。来源:https://jamanetwork.com/
